美国联邦隐私法案草案漏洞百出

民主与技术中心发布了一份隐私法案草案,旨在先于各州隐私法,包括加州消费者隐私法 (CCPA) 和夏威夷最近起草的隐私法数据保护法

CDT 首席执行官 Nuala O'Connor 表示,该倡导小组一年前开始与科技公司和隐私倡导者合作,以起草该法案。

这项旨在加强消费者数据和隐私保护的联邦法案此前曾被隐私专家警告为可能否决更严格的州级隐私法的一种方式。现在,起草的联邦隐私法案已经浮出水面,存在专家所说的严重漏洞。

突然改变心意

9月份,苹果、谷歌、亚马逊和Twitter都开始大声呼吁美国制定全国性的联邦数据隐私法。这让人有些意外——因为这些公司多年来一直游说反对这种对消费者的保护。那么,为什么变心呢?

突然的180度大转变很大程度上是对加州迅速通过的CCPA的反应;他们担心这项法律可能会在其他州造成滚雪球效应。对于科技公司来说,不同州级隐私保护的可能性确实令人头疼。

随着跨国界可能需要不同的隐私保护和数据实践,意外侵犯人们权利的可能性将成为日常风险。

Facebook 的首席游说者乔尔·卡普兰 (Joel Kaplan) 已经警告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美国各地的立法将产生监管噩梦。

卡普兰实际上的意思是,管理跨州差异的成本高昂、难以实施,并且会抑制当前的商业实践。

考虑到这一点,大型科技公司已经制定了全国性隐私法案的计划。然而,问题在于 Facebook 和其他科技公司的愿望与注重隐私的个人的愿望严重不一致。按理说,任何由大型科技公司支持的隐私法案都将经过系统设计,以允许其继续处理大量消费者数据。

太模糊了

正如所怀疑的那样,新起草的 CDT 法案的编写方式存在数据滥用的可能性。非营利倡导组织“公共知识”的政策顾问艾莉·博姆表示,该法案“严重差距。”

博姆认为,通过允许公司让消费者同意服务条款,消费者将被迫继续放弃自己的隐私,以换取获得其服务的机会。博姆坚信,科技公司将找到方法改变其政策措辞,以绕过隐私保护——例如与第三方共享个人数据的限制。

更重要的是,由于科技行业内部缺乏竞争,博姆预计大多数消费者很难不屈服并接受侵入性术语。美国企业研究所的罗斯林·雷顿也对此表示担忧。莱顿对该法案不涵盖美国政府机构对个人数据的使用感到困扰。

莱顿提醒我们,政府是美国最大的消费者数据处理者。考虑到这一点,将数据保护权扩展到政府机构似乎也至关重要。

正在进行中的工作吗?

CDT 隐私和数据项目总监米歇尔·理查森 (Michelle Richardson) 为该草案辩护,称其仍在进行中。理查森希望该草案能够激发隐私团体和科技行业之间的对话,以最终确定和改进拟议的立法。

尽管 CDT 表面上是一个消费者权利倡导组织,但重要的是要记住,它是由 Alphabet(谷歌)和苹果等捐助者资助的。只要科技公司被允许对该法案的方向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最终结果似乎永远不会是隐私倡导者所希望的。

一些好消息是,美国现在国会出现分裂——共和党控制参议院,民主党控制众议院。从理论上讲,这可能意味着隐私立法成功的机会更高。另一方面,这可能意味着薄弱的联邦隐私法可以相对轻松地通过国会。让美国公民陷入困境。

加州的 CCPT 法案将于 2020 年 1 月生效,这让科技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尝试让一项薄弱的联邦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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