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Facebook和Google在內的亞洲互聯網聯盟表示,如果通過了新的隱私法,其組成公司可能不得不停止在香港的運營。
擬議的法律陷入了極大的爭議國家安全法這引發了整個地區的抗議活動,到目前為止已導致120多次逮捕。
新法律怎麼說?
擬議的法律更改將使香港的地方當局迫使社交媒體公司從其平台上刪除或刪除個人信息。
此外,在一封立法委員會會議上,亞洲互聯網聯盟,該小組建議pcpd(香港的隱私專員辦公室)或政府如果不遵守“糾正通知”,政府可能會起訴大型科技公司的員工。
更重要的是,儘管有上訴機制進行此類通知,但“任何被糾正通知的人都必須首先遵守在上訴結果之前指定的時間範圍內的通知,並且未能這樣做可能使中間人的僱員暴露於刑事起訴中”。
發生了什麼變化?
據稱,新法律將被用來打擊一項稱為doxxing的活動。簡而言之,“ Doxxing”某人本質上意味著在線發布其個人,可識別的信息,並且可以包括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自2019年以來,香港的Doxxing一直是一個主要問題親民主抗議掃過該地區。雙方的演員惡意釋放了抗議者,警察和記者的個人信息。
香港當局試圖削弱該法案周圍的狂熱,試圖澄清,只有對“非法doxxing”採取行動。
AIC說了什麼?
亞洲互聯網聯盟是一個由地球上一些最大的技術公司組成的交易協會。成員包括Apple,Amazon,Expedia Group,LinkedIn,Rakuten,Facebook,Google,Twitter,Airbnb,Yahoo和Cloudflare。
AIC在擬議的立法中提出了幾個問題公開信在香港的個人數據隱私專員Ada Chung Lai-Ling女士身上寫了。該小組的立場在於質疑使社交媒體公司的員工對用戶帖子承擔個人責任的法律依據。
AIC確定的第一個問題是缺乏對Doxxing一詞的真實定義,以及可以在危險範圍廣泛的情況下應用的相應含義。他們建議建立可以披露數據的合法情況,例如符合公共利益的情況。但是,主要問題當然是由於不遵守要求而受到起訴的威脅:
對此類平台承擔刑事責任的提議是不必要的和過度的,並指出這些平台只是向用戶提供服務以進行發布,並且不應為其用戶的Doxxing動作而受到懲罰
此類行動的後果也許可以總結在一項結束建議中,AIC說:“引入嚴重的製裁,尤其是個人責任,就評估刪除內容的請求而言,導致鼓勵在線平台幾乎沒有對請求和過度封鎖內容進行審查和過度封鎖內容的審查,這可能會對適當的流程和表達自由產生嚴重影響”。
香港政府的反應如何?
香港首席執行官凱莉·林(Carrie Lam)批評對擬議的法律變更的反應,將其比作《國家安全法》“誹謗和誹謗”的方式。
林告訴記者,她的政府將“針對非法的挑戰,並授權隱私專員進行調查和執行行動,這就是這樣”,但建議與有關科技公司的會面會議”是理想的選擇,是我們在製定立法時緩解這一焦慮的理想選擇。但是有時需要通過實施來證明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