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團體敦促拜登保護網絡隱私

剛就任的總統喬·拜登在開始擔任總統期間無疑有很多事情要做。除了努力控制仍在肆虐的流行病之外,拜登在上任前 100 天的主要優先事項還包括解決一系列移民、平等、外交政策、就業、氣候和經濟問題。許多消費者權益團體希望新總統在其議程上也騰出空間來解決有關在線隱私的問題。但考慮到拜登過去在此類問題上的記錄,這可能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重申一文中提出的建議十一月信針對拜登敦促他“拒絕大型科技公司對他的政府的影響”並“應對利用消費者隱私的壟斷大型科技公司所構成的威脅”,公眾公民等消費者權益團體週三再次呼籲拜登承諾就數字隱私問題採取行動。

公共公民組織的倡導者簡·鐘(Jane Chung)對“當選總統有機會在保護隱私方面發揮帶頭作用,並將濫用隱私做法的科技公司繩之以法”表示熱情,並主張需要“監管機構保護消費者、工人和有色人種社區免受掠奪性監視和隱私不當行為,並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公司的利益。”

從本質上講,消費者權益團體呼籲拜登政府通過讓大型科技公司對如何收集和處理個人數據負責、禁止面部識別等侵入性監控技術、建立獨立的數據保護機構以及支持制定聯邦數據隱私法來促進數字隱私的保護。

制定國家數據隱私法是國會長期以來一直在努力實現的目標,但立法者迄今為止未能產生任何真正的成果,因為黨派分歧導致在圍繞如何在聯邦層面實施此類法律的幾個關鍵問題上陷入僵局。拜登的首席技術顧問兼白宮副幕僚長佈魯斯·里德 (Bruce Reed) 在為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 (CCPA) 注入活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法案被廣泛視為聯邦立法的藍圖,這預示著拜登政府在上任的頭 100 天內能夠在聯邦數據隱私立法方面取得具體成果。

但考慮到路透社 11 月份的報導表明,拜登過渡團隊中的科技高管人數多於直言不諱的科技批評者,隱私倡導者對拜登政府在推進美國人數據隱私保護方面實現有意義的變革的希望可能會受到挫敗。這不僅讓隱私倡導者對拜登總統任期內數據隱私的未來感到擔憂。總統在數字隱私相關問題上的政治記錄並不完全有利於加強消費者隱私標準。如果有的話,那就是有問題了。

早在九十年代初,拜登就一直積極致力於讓聯邦政府和執法部門更容易對美國平民進行監視活動,並限制保護數據的方式。 1991 年,作為特拉華州參議員,他提出了《全面反恐法案》,該法案允許聯邦政府當局繞過電子通信加密,並“在法律適當授權的情況下獲取語音、數據和其他通信的純文本內容”。

同樣,1994 年,拜登推出了《執法通信援助法案》,即“數字電話法案”,迫使電信服務提供商和製造商以允許執法部門監視的方式設計他們的產品和服務。此後不久,隨著基於互聯網的通信變得越來越普遍,該法律也擴展到了寬帶和 VoIP 通信。

最近,拜登的 2020 年總統競選活動接受了大型科技 PAC 的重大捐款,其中包括 Alphabet Inc(谷歌)、微軟、亞馬遜、Facebook 和蘋果,即公眾公民 11 月致拜登的信中列出的公司,警告大型科技對數據隱私的威脅。此外,拜登宣布 2020 年競選活動後的首場競選籌款活動是由電信巨頭康卡斯特 (Comcast) 的高級執行副總裁兼首席遊說者戴維·科恩 (David Cohen) 主持的,而康卡斯特恰好是美國最大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儘管喬·拜登表示普遍有興趣在聯邦數據隱私法上取得進展,直接解決以下問題當他開始擔任總統時,在線隱私似乎並不是他的首要任務之一。如果他支持促進大規模監控的舉措以及他在競選期間與大型科技公司搞好關係的歷史表明了我們可能從拜登身上看到的數字隱私政策方面的進展,那麼消費者隱私倡導者在未來四年(或八年)將有更多令人信服的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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